在健康管理過程中,藥物治療始終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有些藥物在疾病治愈后即可停藥,但在臨床治療中有部分藥物不宜隨意停藥,以免引起“撤藥反應”,甚至使原有疾病惡化,如抗凝藥物突然停藥,可能引起心?;蚰X梗等嚴重后果。
那么,哪些藥物不宜隨意停藥呢?
1. 糖皮質激素
長期大劑量應用糖皮質激素,如潑尼松、潑尼松龍、地塞米松、曲安西龍等,可反饋性抑制垂體-腎上腺皮質分泌,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減少,腎上腺功能不全或腎上腺皮質萎縮,糖皮質激素合成釋放減少。
如突然停藥,萎縮的腎上腺不能及時釋放糖皮質激素,導致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或危象產生,患者出現乏力、惡心、嘔吐、低血壓等表現,嚴重者會休克。
為防止藥源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的發生,應逐漸減少糖皮質激素的每日維持量,或采用間隔給藥法,逐漸減量至能夠控制主要癥狀后,再慢慢停藥。
2. 抗高血壓藥
高血壓病大多需要長期服用降壓藥物治療。服藥期間應監測血壓,觀察藥物的效果并準確調整藥物的品種及劑量,不可自行沒有癥狀停止服藥。突然停藥,可引起反跳性高血壓、心絞痛加劇、繼發性心肌梗死、顱內出血等,嚴重者可引起猝死。
3. 抗心絞痛藥
由于冠狀動脈狹窄導致心肌供血不足引起的冠心病,長期應用改善冠狀動脈循環藥物如硝苯地平、普萘洛爾、美托洛爾等,如果突然停藥,可出現反跳性缺血癥狀,導致心絞痛、心肌梗死、心律失常,嚴重者可致猝死。
如需停藥應逐漸減量,停藥過程至少3天,??蛇_2周,如有撤藥癥狀,如心絞痛發作,則需重新再給藥,待穩定后逐漸停用。
4. 抗凝藥
進行心臟瓣膜置換術后,大血管支架、冠狀動脈支架介入術,以及肺動脈栓塞、心肌梗死或深靜脈血栓等疾病的抗凝治療時,應特別遵從醫囑,有的患者需要終生服用抗凝藥,服藥期間要遵醫囑,定期監測 INR 及凝血酶原時間,并控制在合適的范圍。
如果隨意加量、自行停藥或劑量不足,將導致出血傾向或血栓形成,造成嚴重后果。
5. 抗癲癇藥
長期服用抗癲癇的藥物如乙琥胺、丙戊酸鈉、苯巴比妥、苯妥英鈉、丙戊酰胺、拉莫三嗪、加巴噴丁等,若突然停藥,可造成情緒激動、失眠、焦慮、驚厥、抽搐、癲癇發作,甚至出現癲癇持續狀態。
6. 甲狀腺用藥
在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過程中,必須根據癥狀、體征、治療反應定期檢測甲狀腺功能,準確調整丙基硫氧嘧啶、甲巰咪唑等藥物的劑量,有的患者還需要長程療法(2~3年),以減少甲亢的復發幾率。
左甲狀腺素、甲狀腺素用于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治療或替代療法時,需要定期檢測游離 T3、游離 T4、超敏促甲狀腺素等指標值等來準確調整劑量,以免藥物劑量不足或過量導致藥物性甲亢,多數患者需要終生服藥,不可隨意停藥。
7. 降糖藥
確診為糖尿病后一般需要長期用藥并密切監測血糖,觀察藥物的療效并調整藥物的品種及劑量,不可自行隨意停藥或自行增加劑量,以免血糖控制不佳或控制過度導致低血糖。
部分患者,特別是1型糖尿病患者應用胰島素后,如突然停藥,有可能造成血糖反跳,導致血糖顯著增高,甚至誘發高滲性糖尿病昏迷,糖尿病酮癥酸中毒,危及生命。
8. 抗乙肝病毒藥
拉米夫定、阿德福韋酯、恩替卡韋等用于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時需長期用藥。如果療程短,則易復發,突然停藥可能出現肝炎嚴重惡化。
9. 抗結核藥
在進行抗結核的治療過程中,即使結核病的癥狀已消失,也要繼續抗結核治療。目前的短程療法需要6個月,否則易于復發,甚至發展為耐藥結核病,成為難治性結核病,此時的療程達18個月。所以,抗結核的治療必須密切隨診,不可隨意停藥、減量、減藥。
10. 抗菌藥
在治療細菌感染時,療程會因感染的病原菌不同、個體免疫力不同等情況有所差異,一般應用到體溫正常,癥狀消失后的72~96小時,特殊情況應遵醫囑。過早停藥不僅達不到治療目的,還容易導致細菌耐藥。
11. 抗帕金森藥
抗帕金森病藥如溴隱亭、甲磺酸培高利特、鹽酸苯海索、金剛烷胺等不能突然停藥,因為有發生惡性神經阻滯藥綜合征的可能,表現為高熱、肌肉強直、心理改變等,必要時還需入院治療。
12. 抗抑郁藥
抗抑郁藥如帕羅西汀、氟伏沙明、文拉法辛等??挂钟羲幫K幇Y狀一般在2~4天內出現,并且通常包括特定的感覺、軀體、認知-情感的表現,常常有感覺和軀體癥狀,包括光閃、“觸電”的感覺,惡心,和對聲音或燈光的過度的敏感。也有非特定的焦慮和恐懼。
那么,什么時候可以停藥?
這個問題需要醫生根據具體病情做具體指導,不能一概而論。所以,患者在服藥期間,無論是增減藥量還是停用,都要按照醫生的要求指導,這樣才能最大限度保證自身的安全。
作者:陳業 劉艷平
來源: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醫院